據新華社電 使用微型針孔攝像等竊聽竊照設備偷拍他人隱私,這樣的行為有望被禁止。4日,由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質檢總局制定的《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規定擬從5月1日起施行。
  此次3部門聯合制定的規定中提到: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記者註意到,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認定強調“以偽裝或隱蔽方式使用”為必要條件,這意味著,不法分子、“狗仔隊”如果使用竊照設備隨意去偷拍名人明星及其他公民隱私,都將被禁止。竊聽專用器材包括:具有無線發射、接收語音信號功能的發射、接收器材;微型語音信號拾取或錄製設備; 能獲取無線通信信息的電子接收器材等。竊照專用器材包括:微型針孔式攝像裝置以及使用微型針孔式攝像裝置的照相、攝像器材;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顯示器的微小相機和攝像機等。  (原標題:針孔偷拍設備將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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