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天,省農村中小學運動場地塑膠化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與9個省定項目縣市區政府簽訂責任狀:11月底前必須完成省定100所農村中小學運動場地塑膠化建設任務,建好的場地能使用8年以上。
  建設100個農村中小學塑膠化運動場地,被列為今年省政府要辦的10件民生實事之一。經過自主申報、專家勘察、審核,睢寧縣、豐縣、賈汪區、通州區、灌南縣、東台市、寶應縣、丹徒區、泗洪縣等9地被列為省定項目縣市區。獲准列項的縣市區,每建一個農村中小學塑膠化運動場,省財政將給予1/3的經費補助,其餘2/3費用由地方配套解決。
  昨天,省教育廳、財政廳、體育局聯合召開的全省農村中小學運動場地塑膠化建設工程會議明確:省定項目縣市區要確保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各地一律不得擠占學校正常運轉經費,不得向學校和學生家長轉移負擔,不得要求學校舉債、貸款建設;嚴格工程質量管理,建好的所有場地均要標明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實行工程建設質量終身負責制。(蔣廷玉)
  (原標題:各地均不得轉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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